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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危廢處理的主要經營模式有哪些?我們一起來探討下危廢處理三大運營模式。
政府投資、企業承包經營模式:投資全由政府承擔。企業從運營中獲得微利,在承包的過程中政府與企業結合不緊密,難以保證政府能夠收回投資。對企業來講雖沒有投資風險,但若政府部門在收費、監管等方面的參與,企業的運行費用難以保障,更得不到利潤。
政府與企業采用BOT建設模式:政府和企業之間簽訂固廢處理處置設施和設備的BOT項目建設合同。企業投資的項目建成后的服務成為一種商品,而這種商品的購買方就是政府,而且這種買賣關系往往要持續很長的時間,一般固體廢物處理設施的BOT項目都在15年以上。
政府與企業共同出資建設模式:政府、企業共同出資,采用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規律建設運營模式既有利于防止和克服上述投資運行模式的弊端,彌補其不足,而且有利于規避政策及技術標準變化帶來的風險。